【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2025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本溪市
发布日期: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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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2025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2025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OC-BX-FW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2025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1.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溪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2025 年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行本部及6家远郊支行及10家离行自助银行的物业服务; (002)平山支行、明
山支行、本钢支行及15家城区支行和社保卡服务中心的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行本部及6家远郊支行及10家离行自助银行的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口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团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囗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囗本项目
团本项目的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
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002平山支行、明山支行、本钢支行及15家城区支行和社保卡服务中心的物业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囗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团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口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
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囗本项目
团本项目的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
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
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lnbfzbyxgs@163.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所报项目、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
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审议结果为准。领取:500元/
本(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开标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开标室
七、其他
采购内容:
物业服务内容为保洁服务、自有设备设施运行维护、门卫收发、综合保障服务、会务及食
堂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2个标包。
01包:市行本部及6家远郊支行及10家离行自助银行的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216.5万元(含税),含司机出差补助5万元
最高限价:216.5万元(含税),含司机出差补助5万元。
02包:平山支行、明山支行、本钢支行及15家城区支行和社保卡服务中心的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124.6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124.6万元(含税)
响应缺漏项处理:
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囗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包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服务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限为9个月;付费周期每季度支付一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72号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人: 张恒伟、付超
电 话: 024-23180166
电子邮件: lnbfzbyxgs@163.com
韶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贰人狐+\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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