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街坊(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05、D-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5-02-11

【招标公告】丹东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街坊(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05、D-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丹东市 采购单位 丹东边民互市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丹东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街坊(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05、D-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丹东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街坊(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05、D- 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SY-20250208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街坊(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05、D-04- 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5.906708万元,招标人为丹东边民互市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丹东市振兴区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 05、D-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街坊(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05、D 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街坊(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05、D- 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5020801 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 05、D-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159,067.0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159,067.08元 采购需求丹东市振兴区七经街至五经街、十纬路至八纬路(木都广场项目)D-04-04、D-04- 05、D-04-06地块热力站扩建工程位于新都汇3、4#楼地下室内;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 纸,包含热力站土建、工艺、电气等。(具体详见“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当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及丹东金山热电有限 公司供热联网新建换热站、二次管网设备选型、工艺及技术要求。 施工工期:90天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三)、其他补充事宜: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 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 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lnsy9688@163.com)并致电***,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 至供应商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丹东市振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边民互市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xiaoduhui20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sy96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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