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朝阳市
发布日期:2025-01-14
【招标公告】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朝阳市 |
采购单位 |
喀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开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LNLZ-CYKZ-2***25***11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喀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较强区域投资融资、建设、产业导入和运营管理能力。
3.2信誉要求:
①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
贿记录。
③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
录。
④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
为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
标。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6>125号)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
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25年***1月14日***9时******分到2***25年***1月2***日16时******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25年***2月1***日***9 时******分
递交方式: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
绿地大厦B座21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25年***2月1***日***9时******分
开标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
绿地大厦B座21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Z-CYKZ-2***25***113
项目名称:朝阳市喀左县大凌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性方式依法依规确定具有EOD 实施和运营能力的实施主体,并由该主体
滚动开发、分步实施、一体化运作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日实施年限为2***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较强区域投资融资、建设、产业导入和运营管理能力。
3.2信誉要求:
①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
贿记录。
③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
录。
④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
为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投
标。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6>125号)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
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5年***1月14日至2***25年***1月2***日,每天上午***9:******至11:3***,下午13:******至16:******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
层)
方式:现场购买,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
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以上所有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要
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售价:5******/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5年***2月1***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
座21层)
五、开启
时间:2***25年***2月1***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
座2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喀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喀左县滨河南路5号
***421-482363***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lnlz8126***38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1 2***1*** ***1****** 255*** 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 忱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左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喀左县滨河南路5号
联系人:***
电 话:***421-482363***
电子邮件:15727411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21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lz8126***3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v (盔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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