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大石桥清真寺改造(装配式钢拱壳欧式穹顶制作安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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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大石桥市镁都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石桥清真寺改造(装配式钢拱壳欧式穹顶制作安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82-007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清真寺改造(装配式钢拱壳欧式穹顶制作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石桥清真寺改造(装配式钢拱壳欧式穹顶制作安装)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1月10日
废标情形:其他,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也未向采购人说明不签合同的理由,并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5年1月10日 19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提供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书面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原中标(成交)通知书作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石桥市镁都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石桥市振兴中路与文体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五、附件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82-007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石桥清真寺改造(装配式钢拱壳欧式穹顶制作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石桥清真寺改造(装配式钢拱壳欧式穹顶制作安装)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1月10日
废标情形:其他,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也未向采购人说明不签合同的理由,并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2025年1月10日 19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哈尔滨飞合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提供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书面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原中标(成交)通知书作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石桥市镁都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大石桥市振兴中路与文体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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