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北镇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水源井工程(中安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北镇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水源井工程(中安镇)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北镇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圻圣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北镇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盘山县德玉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北镇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水源井工程(中安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唯一标识码:(1903307822412080849233073K112009)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镇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北镇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水源井工程(中安镇)
标段编号:A210700ET01000002001009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01月02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01月06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2.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 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 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 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4.2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北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416-6622474。
2.招标负责人:谭先生,联系方式:0416-6677191。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镇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圻圣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镇市植物保护中心)
地 址: 北镇市 地 址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
天山新苑3-1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盖 章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 章 )
2025年01月02日
标段唯一标识码:(1903307822412080849233073K112009)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镇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北镇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水源井工程(中安镇)
标段编号:A210700ET01000002001009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01月02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01月06日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日历天) | 得分 | 排名 |
1 | 盘山县德玉顺水利水电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 7559533.8 9元 | 国家施 工质量 验收合 格标准 | 319 | 93.40 | 第一名 |
2 | 辽宁远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7561147.1元 | 国家施 工质量 验收合 格标准 | 319 | 88.37 | 第二名 |
3 | 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7559728.53元 | 合格 | 319 | 80.57 | 第三名 |
2.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盘山县德玉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双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师(辽221202093861) |
2 | 辽宁远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张健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师(辽221202093595) |
3 | 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张庆强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师(辽221181987328) |
2.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盘山县德玉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2 | 辽宁远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3 | 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 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 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 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 废标单位名称 | 废标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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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北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416-6622474。
2.招标负责人:谭先生,联系方式:0416-6677191。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镇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圻圣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北镇市植物保护中心)
地 址: 北镇市 地 址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
天山新苑3-1号
联 系 人 : | 谭先生 | 联 系 人 : 李彬 |
电 话 : | 0416-6677191 | 电 话 : 0416-7102988 |
电子邮件: | bznyzhfwzx@163.com | 电子邮件: qsy7102988@sina.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盖 章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 章 )
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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