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2-1号路照明等相关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招标结果】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2-1号路照明等相关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海润德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通知书
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2-1号路照明等相关配套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4646 | 工程名称 | 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2-1号路照明等相关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4646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新园2-1号路照明等相关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海润德股份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普湾新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普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朱志清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京2112017201867317 | -5.100000% | 180日历日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89.4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朱志清 | 王文东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朱志清 | 王文东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杰 | 李福令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 | 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京2112017201867317 | 辽221111116806 | |||||||||||
投标报价 | -5.100000% | -5.100000% | |||||||||||
工程工期 | 180日历日 | 180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89.41 | 84.48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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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推荐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设计报价: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下浮50%,施工报价: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下浮5.1%,项目负责人: 朱志清,职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京2112017201867317,设计负责人:王杰,设计负责人资格: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181156444,企业得分业绩:1、爱思开海力士非易失性存储器项目红线外给排水配套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2、辽阳市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EPC总承包项目。 推荐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报价: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下浮41%,施工报价: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基数下浮5.1%,项目负责人: 王文东,职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辽221111116806,设计负责人:李福令,设计负责人资格: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00178896,企业得分业绩:1、抚顺市新抚区 南台片区2022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环境提升工程施工、融资、维护、运营一体化EPC总承包。2、2023年桓仁县防洪排涝管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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