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管理系统数据管理与分析模块的开发及测试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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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管理系统数据管理与分析模块的开发及测试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管理系统数据管理与分析模块的开发及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根据课题组提出的设计方案、评价算法及决策模型等内容,开展路面专业数据治理相关功能的编码和与测试。
  2.2 采购内容
  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管理系统数据管理与分析模块开发与测试服务内容包括:
  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实现路面的静态基础数据、动态检测数据、养护维修数据、影响因素数据的添加、修改、删除和查询功能,开展功能的编码和测试工作;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和评定算法,实现路面动态检测数据的自动评定功能,开展功能的编码和测试;
  3.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性能预测评价模型及排序算法,实现路面科学决策功能,包含养护需求分析、养护项目优先度排序、养护资金估算、养护项目库生成等子模块,开展功能的编码和测试工作;
  4.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模板,开发数据的导入、导出功能(包含基础数据、定期检测数据,维修养护数据,报部L06表)。开展功能的编码和测试工作;
  5.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实现模块数据校核功能,对录入数据进行校核判断,保证入库数据质量。开展功能的编码和测试工作;
  6.对维护期内开发的功能模块遗存的Bug进行修正和测试工作。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有关软件开发或软件运维等类型的项目;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有关软件开发或软件运维类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82706566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njtky@163.com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张先生  ***
  电    话:***
  电子邮件:kyy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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