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葫芦岛市分行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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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分--葫芦岛市分行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葫芦岛市分行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葫芦岛市分行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LNZB-GJZ2024-0376-0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拟采购1家供应商对葫芦岛市分行办公楼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房屋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5号办公楼,框架结构11层,面积9541.51m²。改造包括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散指导系统、排烟窗防烟排烟系统、厨房灭火系统、消防水自动喷淋系统、消防外网水管系统、应急救援、拆除恢复等工程。工期60天(自开工之日起),项目实施过程采取边办公边施工。质保期达到3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承诺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1.9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2.1.10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工程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工程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
2.4.2必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至(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砂阳路支行;账号:9210 0101 0027 8488 98),售后不退。
4.2报名资料提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报名费,并在邮银易采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4.3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投标人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开标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发布招标公告。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其他: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邀请上述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邀请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负责人:***、18641469898、lngclndx@163.com
投诉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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