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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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大连中乐内衣服饰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大连中乐内衣服饰 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重新 挂牌)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 | 20241107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26,216,295.00 |
资产笔数(笔) | 1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6,127,364.59 |
借款人名称 | 大连中乐内衣服饰 有限公司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32,343,659.59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740 | 其他费用(元) | 97,913.00 |
借款人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借款人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五级分类情况 | 次级 1 笔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0 笔 |
担保情况概述 | 抵押 1 笔 |
诉讼情况概述 | 终本执行 1 笔 |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进入逾期起始点的确定标准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的第二日,逾 期天数计算至本次交易基准日。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16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16 09:00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16 10:00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起始价(元) | 14,681,125.20 |
加价幅度(元) | 100,000.00 |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 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登 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若属地 方资产管理公司,该类公司注册地应属辽宁省范围内,应取得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同意其 参与试点文件;(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需要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省级地 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收取保证金。
参与本次公开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7,000,000.00)。
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前将保证金汇入我行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 下:
户名:对公业务暂收暂付款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普新区支行
账号:109915626101620000010。
保证金其他要求: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 路返还。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完成结果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协议内容 以出让方提供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债权转让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除保证金外剩余尾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具 体账户信息以《债权转让合同》为准。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1、抵押物瑕疵:
(1)存在占用且处置困难。由于抵押物内部的原国药机器设备较大,专用性较强,故法院 在执行阶段存在处置困难的问题,另抵押物内部占用的设备大型设备较多并多数与建筑嵌 合,如大型传送带、消毒喷淋设施、大型专业洗涤设备等,一旦处置转移将导致建筑破损,后期装修维护或再投入成本较高。(2)抵押物存在部分灭失。其中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 区保灵街12号-4,建筑面积18.45平方米抵押物,因国药租赁期间私自拆除扩建,后又按自 然资源局要求恢复重建,该抵押物已与原状不符,我行执行阶段已被法院认定为该抵押物灭 失,虽重建部分进行了查封,但存在贬值的可能。(3)欠缴土地租金和滞纳金。由于该土 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土地租赁/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至2024年1月1日,截至2024年6月20 日自然资源局回函,已欠缴租金426,240.00元,滞纳金229,530.24元,总计655,770.24元。经我行到自然资源局询问后,给予答复为:若购买人购买使用前需将欠缴费用全部清偿后,方可继续签署续租手续,续租年限为5年,年租金为20元/平方米,也可通过一次性缴纳出让 金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2、若最终胜出竞买方为我行关联方,则后续需经本行关联交易 审批后完成《债权转让合同》的签订。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晓磊
联系电话:13704261851
电子邮件:maxiaolei@bankofdl.com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