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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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
项目概况
锦州锦州23-2油田位于渤海辽东湾海域,油田范围内平均水深12.8m。设计开发井67口(采油井65口,水源井2口),全部为定向井。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795/01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主要技术规格
5-1/2"热采筛管一批,钢级为3Cr-P110H。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签订合同后4周,如招标人有另行书面交货通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进行交货。
交货数量
预计采购数量4900米。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本次投标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制造商声明函。3.2业绩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热采优质筛管合同的的供货业绩,并且累计热采优质筛管长度不少于50米(包含50米,允许累计多个合同的筛管长度)。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优质筛管长度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其他要求:(1)投标人本次所使用基管生产厂家须具备APISpec5CT油套管制造认证,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APISpecQ1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不再提供ISO9001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APIQ1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设计、制造和服务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筛管。(4)投标人应明确同意签订寄存寄售模式合同,按照附件寄存寄售操作流程执行合同。(5)本项目拟签订一主一备合同,须满足有效投标人不少于N+2(N为2)的规定。当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4家时,则签订一主一备合同(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用合同);当有效投标小于4家时,则只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若分标段招标时,则每个标段单独按上述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 供应商须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
项目概况
锦州锦州23-2油田位于渤海辽东湾海域,油田范围内平均水深12.8m。设计开发井67口(采油井65口,水源井2口),全部为定向井。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795/01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06日
主要技术规格
5-1/2"热采筛管一批,钢级为3Cr-P110H。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签订合同后4周,如招标人有另行书面交货通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进行交货。
交货数量
预计采购数量4900米。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本次投标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制造商声明函。3.2业绩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信息公开):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热采优质筛管合同的的供货业绩,并且累计热采优质筛管长度不少于50米(包含50米,允许累计多个合同的筛管长度)。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优质筛管长度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其他要求:(1)投标人本次所使用基管生产厂家须具备APISpec5CT油套管制造认证,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APISpecQ1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不再提供ISO9001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APIQ1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设计、制造和服务石油天然气工业用筛管。(4)投标人应明确同意签订寄存寄售模式合同,按照附件寄存寄售操作流程执行合同。(5)本项目拟签订一主一备合同,须满足有效投标人不少于N+2(N为2)的规定。当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4家时,则签订一主一备合同(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用合同);当有效投标小于4家时,则只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若分标段招标时,则每个标段单独按上述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海洋石油大厦A座 |
联 系 人:*** |
电子邮箱:peixx@cnooc.com.cn |
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hejy2@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何建煜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 |
电子邮箱:huzhy@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下载
锦州23-2开发项目热采筛管采购(二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 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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