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铁岭市
发布日期: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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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铁岭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千里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C-2024-12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铁岭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00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千里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新建76000 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配套建设48套ZM轻集料混凝土轻质隔墙
条板相关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新建 6000 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
积6000平方米;新建技术研发中心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配套
建设园区道路 12000平方米,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10000 平方米,园区绿化20000平方米,
建设园区围墙及配套电力及给排水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勘察设计单位具有设计资质勘察综合甲或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设计综合甲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
2.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总成包一级及以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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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为辽宁千里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2 标段名称: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2.1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辽宁清点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2.2.2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76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配套建设48套ZM轻集料混凝土轻
质隔墙条板相关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新建60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地上5层、地下1层,
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新建技术研发中心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配套建设园区道路12000平方米,停车场一处,占地面积10000 平方米,园区绿化20000平
方米,建设园区围墙及配套电力及给排水设施。
2.3项目总投资:980,000,000.00元
2.4计划工期 2025年4月20日-2028年4月20日,共1095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
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铁岭市清河区电厂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
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设计单位具有设计资质勘察综合甲或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设计综合甲或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甲级。;
3.2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总成包一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8:30至2024年12月12日16:30 前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必须在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休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
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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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
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不需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递交
文件。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
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5.3 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千里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千里华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虹光街31号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94幢1-1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hc5924999@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银通国际花园北门)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c592499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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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鲁釜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叔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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