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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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盘山县鑫达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SJZB-PJ-2024-12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33960.30 元,招标人为盘山县鑫达 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内应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 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L| 08|时 30分到2024年12月11囗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曰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 A12#幢3层1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 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三楼招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4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临时征占地补偿工作聘用第三方测绘机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JZB-PJ-2024-12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预算金额:233960.30 元 最高限价:233960.30 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本项日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内应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 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要求: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4. 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 A12#幢3层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三楼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山县鑫达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27-5586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联系方式: 0427-8803888 邮箱地址:sjgc0427@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 盘锦分公司 账号:722 111 703 013 000 041 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女士 电 话:: 0427-88038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山县鑫达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27-5586062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万豪国际综合楼A12#幢3层13号 联系人: 齐玉 电 话: 0427-8803888 电子邮件: sjgc042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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