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食堂服务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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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食堂服务招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食堂服务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HJ202416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食堂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
资金14.8005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食堂服务招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服务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服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
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现金/售价:500 元/份(售出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
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请将材料现场
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
有色大厦6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 58号中国
有色大厦6楼)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2025 年1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皇姑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21号
联系人:陈睿
电 话:024-868656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人: 王森艳、于金鑫、赵琳、于欣、律红侠
电 话:
02422852669/67767750
电子邮件: wsy_lnhongj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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