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阜新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综合辅助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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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阜新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阜新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综合辅助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阜新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综合辅助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招标编号:FX-JC-2024-FW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阜新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综合辅助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1 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阜新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阜新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综合辅助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综合辅助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阜新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综合辅助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 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 XX 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 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lnbfzbyxgs@163.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所报项目、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电子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 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 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文件售价:500 元/本(售出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 26-11 号,长白岛万科城 9-3 商务中心 26 层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 26-11 号,长白岛万科城 9-3 商务中心 26 层 开标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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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10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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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 26-11 号,长白岛万科城 9-3 商务中心 26 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bfzb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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