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渔场内耕地共计约386亩土地出租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2-04

【招标公告】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渔场内耕地共计约386亩土地出租: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渔场内耕地共计约386亩土地出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渔 场内耕地共计约 386 亩土地出租 (招标编号:LNQS2024-1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渔场内 耕地共计约386 亩土地出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出 租底价:¥1120 元/亩,招标人为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渔 场内耕地共计约 386 亩土地出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渔 场内耕地共计约386 亩土地出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渔 场内耕地共计约386 亩土地出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存续的企业及自然人;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对;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电话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 街)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街)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2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 街)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位于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域内七号地(部分)、三台子地(部分)、 渔场内耕地共计约 386 亩土地出租。 2、土地面积:约386亩。 3、出租期限:正式签约之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止。 4、出租底价:¥1120 元/亩。 5、竞标保证金:¥432320.00元。 6、竞标方式:1人报名时,双方协商价格(不低于出租底价);2人以上报名时,采取在线 竞标方式,价高者得。 二、交易条件 1、该处土地出租期限以合同约定确定的起租日为准,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前,可前 往现场踏勘,标的情况以现存状态为准。意向承租方因自身原因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接 受地块现状。各意向承租(承包)方报名登记后则视为对以发包标殿进行了现场查勘,对于 发包标段的地形地貌等现状以及面积可能存在的瑕疵事项予以认可,报名后下得提出异议。 2、意向承租方踏勘时,如对土地面积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到场 实地测量,面积误差比绝 对值在3%以内(含3%),不得提出异议。实地测量时,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绘(双 方认可),测绘结果若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费用由意向承稍方承艳 若误差在3%(含3%) 以外,测绘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意向承租方需在公示时间内,递交承租申请和身份证明材料,足额交纳竞标保证金至指 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租金,多退少补。 4、意向承租方交纳竞标保证金,即视为已知道并同意租赁价格和期限,已经充分了解地块 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项目概况、商务条款及 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5、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于竟标之日起3日内补齐土地租金差价,逾期不交或少交的视为 违约,我方将扣除20%竞标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6、承租方除需补交地租金外,还应向出租方交纳耕种保证金\30000 元(其中,秸秆禁烧保 证金\20000 元,违规建设地上物拆除保证金¥10000 元)。承租方如约履行合同的,合同到期 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应当向其原额原路径返还。承租方违反合同规定义务的,将视违约 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耕种保证金。 7、如承租方使用电力设施,需预交电费保证金¥40000.00元。电费按月收取,未按时缴纳 电费者,在电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需交付的电费,电费保证扣除完毕后应欠缴的给予停电处 理,后果由承租方承担。终止合同时退回剩余电费保证金。不计利息。 8、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 租、分包、转包。受让方在承包期内,必须负责该地块的防火、看护、维护该地块环境卫生 等责任,不得出现任何原因的烧荒行为。 9、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按土地性质进行生产,禁止在成交地块及周边违 规建设地上物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土地租赁到期后,应将土地恢 复至耕种状态。请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向出租方详细咨询,谨慎参与。 10、秋收后作物的秸秆归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秸秆离田由我方负责,承租方不 得私自处理。秋收时按照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秸秆收获方式进行收获。 11、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看护该地块及周界的排水沟渠、上(下)水线、水坝田埂,不允 许开荒、倾倒垃圾、堵塞水道,并有义务对田间的电力灌溉设施进行维护和看管,如有丢 失及损坏相应扣除耕种保证金。耕种鳏迁金不是以喑偿的,我单位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必 要时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出租方不负责另外再提供耕种、灌溉排水等设施:媚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 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在线竞标时,首轮出价不应低于租赁底价(以底价作为首轮出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每轮出价以上浮¥10.00元及其倍数为有效报价,且不能重复或连续出价。如最后一轮出价 为无效报价,则上一轮的有效出价为成交价。 14、竞标结束后,中标方如无故弃标或因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我方将扣除其20%竞 标保证金,同时出价第二高的竞标方中标,其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如第二顺位中标方无 故弃标或因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我方也将扣除其20%竞标保证金,同时出价第三高 的竞标方中标。依此类推。 15、未中标者竞标保证金于中标者补齐差价及耕地保证金截止时间后的三个工作日返还,不 计付利息。如有弃标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发生,时间顺延。 16、竞标出价即视为同意以上竞标规则和顺位递补规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17、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交 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土地的实际状态。 三、承租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存续的企业及自然人;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黑名单”: 7、不允许联合承租。 四、竞价保证 1、意向承租方必须交纳竞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公开竞标 2、缴纳方式:电汇 3、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名: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西站支行 账 号:06125501040001395 五、公示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 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节假日除外)报名和联系踏勘。 六、在线竞标 1、竞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30。 2、竞标地点: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 街) 七、其他事宜,请致电联系 出租方: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哓飞 *** 地 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诚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北街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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