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本溪车务段2025年段部食堂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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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溪车务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局集团公司本溪车务段2025年段部食堂业务外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局集团公司本溪车务段段部食堂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1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本溪车务段段部食堂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本溪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相关设备由于外包人员人为故意损坏,或由于外包人员在制作食品过程中违规操作,或发现外包人员有偷盗行为,本溪车务段有权对该公司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由于外包企业或人员在制作食品过程中违规操作出现用餐人员身体不适,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4.售后服务及要求:发生特殊情况下,48小时内响应。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外包涉及的主副食食材由本溪车务段采购提供,中标人负责食材制作加工。食材交接的有关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履约期内,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及银行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其它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丁宏:***),设备状态以服务期内设备实际使用状态为准。3.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保险期涵盖合同有效期的针对本项目的保险单(保险责任范围包含被保险人在中标经营业务内,因其从事经营业务行为发生意外事故、产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因被保险人原因引起火灾、爆炸、烟熏、水损等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额度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金额。
沈阳局集团公司本溪车务段
段部食堂业务外包技术要求
针对本溪车务段段部食堂业务需求,为了给干部、职工、创造就餐环境和供餐服务,提出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中标人不需提供餐饮食材、不需承担煤水电费、不需提供食堂设备备品。
一、公司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一)中标人应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人员6人。
1.岗位要求:从业人员年龄限定(女须在55周岁及以下、男须在58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并取得健康证,经安全培训合格及铁路公安部门备案审查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
2.工作内容:段部食堂每日承担143人就餐,早餐平均98人,午餐130人(含各站到段培训、会议、办事人员用餐)、晚餐40人。合计每日用餐约268余份,遇有大型会议、职工培训班等工作量还有增加;正常情况下职工早餐7:30-8:00,午餐11:20-12:00,晚餐17:00-17:30,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或延长就餐时间。需要厨师2人,面点兼帮厨4人。
餐饮服务人员负责车站食堂室内、餐厅等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工作,特殊情况须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二)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保险期涵盖合同有效期的针对本项目的保险单(保险责任范围包含被保险人在中标经营业务内,因其从事经营业务行为发生意外事故、产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因被保险人原因引起火灾、爆炸、烟熏、水损等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额度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金额。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一)食堂餐饮服务标准
1.服务质量标准
(1)炊事人员工作穿戴整齐、干净、挂牌服务,厨师等后厨人员按规定着装和使用劳保用品、卫生用品。
(2)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耐心解答,服务热情周到,处理好开餐中的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
(3)按规定的开餐时间供餐。
(4)做好餐后各种炊具的回收工作。做好餐台、餐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2.日常管理标准
(1)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专用手套。
(2)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不戴戒指,不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
(3)食品加工前要清洗干净,无杂物、无泥土,食材加工前必须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得加工。
(4)冰柜、保鲜柜内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做到贮藏摆放整齐、整洁。
(5)食品出入库时由食堂主任干事或组织厨师长共同验质、检斤,并履行出入库登记手续,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记录清晰。
(6)用于保存食品的装置必须贴有生、半成品和熟标志,生、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7)常温储存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
(9)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消毒要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3.基础管理标准
(1)卫生许可证等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3)各岗位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清洗。
(4)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生、熟食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5)各种资料要保存完好,特别要按照卫生监督所、车站的相关要求做好基础资料管理、保存。
(6)每餐操作结束后必须将餐厅各处清理整洁,桌面、地面擦干净,炊具清洗干净,各种食品、物品归类摆放整齐。后厨灶台、操作台用后及时清理干净,做到无污渍、油渍,地面、地沟冲洗干净。
(7)设备保持清洁卫生,和面机、馒头机、面条机用后清理干净,饺子机、切菜机、去皮机、切肉机等用完后清除里面肉馅、肉片,冲洗干净、擦干。
4.安全管理要求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单独使用相关设备,各种电气设备、燃料(气)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由专人使用和保养。
(2)炉灶要保持清洁,排油烟罩每餐后擦洗,定期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
(3)消防器材要在固定位置存放,且在有效期内并保持可正常使用状态。
(4)各岗位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主管食堂干部妥善处理,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
(5)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卫生清扫制度。
(6)操作时讲究卫生,不允许工作期间抽烟,操作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有身体不适或患有不适合食品加工的疾病时要及时报告,不能带病上岗。
(7)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甲方组织的安全考试方可上岗。
5.饭菜质量标准
--供餐方式:
⑴早餐:主食不少于2种,汤粥不少于2种,拌菜、咸菜等小菜不少于4种,煮鸡蛋或茶蛋1种。
⑵午餐、晚餐:营养配餐,全荤不少于1种,半荤不少于2种,热炒素菜不少于1种,副食1种(水果或酸奶等),汤品1种,主食不低于2种。
--主食成品质量标准:
要求成品量足,个头均匀,外形好看,具体标准是通过成品的色、香、味、形和营养价值体现,主要有以下几条。
⑴面条:软硬适中,碱适宜,不夹生。
⑵馒头:碱适宜,洁白、光泽弹性好。
⑶米饭:软硬适中,不夹生,无杂质,稀饭有粘性。
⑷包子、饺子皮馅合适、味正,个头均匀,外形好看,破损率低。
⑸油饼、油条大小长短、薄厚均匀,熟不焦,不夹生。
⑹烤饼:碱适宜,配料好,味正,不夹生,不焦,不卷曲。
⑺玉米、地瓜等食品:大小均匀,不夹生,软硬适度。
⑻主食类其他品种:营养均匀,个头、薄厚均匀,蒸熟煮透。
--菜案成品质量标准
⑴菜案成品的质量,一般要求选料干净,加工细致,均匀,配菜合理,成本准确,符合营养要求,火候适当,咸淡适口,菜肴的色、香、味、形皆佳。
⑵核算准确,标准投料,总量适宜,减少浪费。
⑶菜品做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不断增加花样品种。
⑷严禁进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二)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1.室内服务要求
(1)餐厅区域内窗户、窗纱每周清洁一次,玻璃做到光亮、无污点、无划伤、无尘土、边框干净无污渍。
(2)各种管线、开关、消火栓干净无尘。
(3)垃圾筒外观要随时清洁,应达到目视垃圾筒无污迹、无油迹,垃圾筒周围无积水,垃圾房每日早、午、晚3次进行清理,保持清洁。
(4)盥洗间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水渍、无手印。台面、洗手盆、水龙头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光亮洁净。
(5)盥洗间、大厅瓷砖墙面、地面无污迹、无尘土、无纸屑杂物。
(6)标识、告示牌、宣传栏等应每日擦拭1遍,表面应无污渍、无积尘。
(7)电热开水器机身及出水口处干净无污点;水槽内无污水、残渣并干净整洁。
(8)保证本岗位设备、工具齐全整洁,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9)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吵闹、饮酒、赌博、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任何违规或违法行为。
(10)工作时间应着装整齐,仪表、仪态、用语文明礼貌;服务做到坚持原则,热情大方;服务过程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不在工作场所自行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随意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12)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管理制度,由该项目负责人抓好落实。交接班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发生物品丢失及出现其它问题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13)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或者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工作区域内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要承担所有责任。
(14)服务人员如发生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服务人员在作业时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作业过程中如与服务对象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未汇报直接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谩骂服务对象或发生相互斗殴等事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当月费用。
附件1 | |||||||
本溪车务段段部食堂作业质量考核表 | |||||||
日期 | 检查人 | 存在问题 | 通知 时间 | 供餐签认 | 整改 时间 | 扣分 | 实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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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本溪车务段段部食堂供餐服务工作标准
(一)服务质量标准
1.炊事人员工作穿戴整齐、干净、挂牌服务,厨师等后厨人员按规定着装和使用劳保用品、卫生用品。
2.挂好当日就餐的菜牌,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耐心解答,服务热情周到,处理好开餐中的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
3.按规定的开餐时间供餐。
4.做好餐后各种炊具的回收工作。做好餐台、餐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二)日常管理标准
1.粮、油、调料必须清点规格、数量准确后及时进库,冷藏食品及时进冰柜、保鲜柜,蔬菜检斤后进粗加工间。管库员、厨师长或厨师共同根据采购明细单核对品种、验质、检斤,并履行入库登记手续,并在购料单及入库检斤单上签字确认。
3.库房、冰柜、保鲜柜内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由厨师长组织工作人员做到贮藏摆放整齐、整洁。
4.食品在保管期间不得发生食品变质和数量短缺现象,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每日管库员、厨师长要对库房、冰柜、保鲜柜内的物品检查一次,过期变质食品禁止出库,并及时向主管食堂干部汇报。
5.食品出库时由食堂主管干部组织管库员、厨师长或厨师共同验质、检斤,并履行出库登记手续,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记录清晰。
6.食堂各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7.常温储存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冷藏设备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柜、冰箱(柜)应设外显示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9.冷柜储藏要加强温度管理,每天检查记录温度。低温冷藏温度必须低于-12℃,高温冷藏温度必须保持在0-8℃;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冷藏设施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柜冷藏。
10.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基础管理标准
1.卫生许可证等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3.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4.各岗位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清洗。
5.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生、熟食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6.食堂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严防生物污染。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7.各种资料要保存完好,特别要按照卫生监督所、职培部的相关要求做好基础资料管理、保存。
8.操作结束后、餐后,必须将餐厅各处清理整洁,地面冲洗干净,炊具清洗干净,各种食品、物品归类摆放整齐。
9.设备保持清洁卫生,和面机、馒头机、面条机用后清理干净,饺子机、切菜机、去皮机、切肉机等用完后清除里面肉馅、肉片,冲洗干净、晾干、盖好。
(四)安全管理要求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单独使用相关设备,各种电气设备、燃气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由专人使用和保养。
2.炉灶要保持清洁,排油烟罩每餐后擦洗,定期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
3.消防器材要在固定位置存放,且在有效期内并保持可正常使用状态。
4.各岗位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主管食堂主任干事妥善处理,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
5.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卫生清扫制度。
6.个人卫生应达到健康要求,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一次,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7.操作时讲究卫生,不允许工作期间抽烟,操作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附近打喷嚏、擦鼻涕、挖耳朵或其他不文明的动作,尝味应用小碗和汤勺,尝后不能倒入锅中,严禁涂指甲油和佩带戒指操作。抹布要专用,经常搓洗、沸煮消毒,工作时不得穿拖鞋上岗。
(三)饭菜质量标准
1.主食成品质量标准:
要求成品量足,个头均匀,外形好看,具体标准是通过成品的色、香、味、形和营养价值体现,主要有以下几条。
⑴面条:软硬适中,碱适宜,不夹生。
⑵馒头:碱适宜,洁白、光泽弹性好。
⑶米饭:软硬适中,不夹生,无杂质,稀饭有粘性。
⑷包子、饺子皮馅合适、味正,个头均匀,外形好看,破损率低。
⑸油饼、油条大小长短、薄厚均匀,熟不焦,不夹生。
⑹烤饼:碱适宜,配料好,味正,不夹生,不焦,不卷曲。
⑺玉米、地瓜等食品:大小均匀,不夹生,软硬适度。
⑻主食类其他品种:营养均匀,个头、薄厚均匀,蒸熟煮透。
2.菜案成品质量标准
⑴菜案成品的质量,一般要求选料干净,加工细致,均匀,配菜合理,成本准确,符合营养要求,火候适当,咸淡适口,菜肴的色、香、味、形皆佳。
⑵核算准确,标准投料,总量适宜,减少浪费。
⑶菜品做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不断增加花样品种。
⑷严禁进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3.食品安全要求
(1)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作业。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加工、作业。
(3)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留样情况进行记录。
(4)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与考试,成绩合格方可上岗。
卫生保洁质量标准
一、室外服务要求
(1)户外垃圾箱每天早上彻底擦拭一次,垃圾箱体污渍、周围杂物、烟头随时清理。
(2)保洁责任区内无烟头、砖头瓦块、杂草、纸屑塑料袋等杂物,硬化路面清洁,标识标线清晰可见。
(3)夏季雨后及时清理积水,路面上不得有存水现象,冬季雪后积极参与除雪。
二、室内服务要求
(1)餐厅区域内窗户、窗纱每周清洁一次,玻璃做到光亮、无污点、无划伤、无尘土、边框干净无污渍。
(2)各种管线、开关、消火栓干净无尘。
(3)垃圾筒外观要随时清洁,应达到目视垃圾筒无污迹、无油迹,垃圾筒周围无积水,垃圾房每日早、午、晚3次进行清理,保持清洁。
(4)盥洗间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水渍、无手印。台面、洗手盆、水龙头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光亮洁净。
(5)盥洗间、卫生间、大厅瓷砖墙面、地面无污迹、无尘土、无纸屑杂物。
(6)标识、告示牌、宣传栏等应每日擦拭1遍,表面应无污渍、无积尘。
(7)电热开水器机身及出水口处干净无污点;水槽内无污水、残渣并干净整洁。
(8)保证本岗位设备、工具齐全整洁,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9)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吵闹、饮酒、赌博、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任何违规或违法行为。
(10)工作时间应着装整齐,仪表、仪态、用语文明礼貌;服务做到坚持原则,热情大方;服务过程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不在工作场所自行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随意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12)物业公司须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管理制度,由该项目负责人抓好落实。交接班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发生物品丢失及出现其它问题均由物业公司负责。
(13)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或者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工作区域内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物业公司要承担所有责任。
(14)服务人员如发生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由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服务人员在作业时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作业过程中如与服务对象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未汇报直接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谩骂服务对象或发生相互斗殴等事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当月费用。
附件3:
本溪车务段段部食堂承办方相关安全责任
1.承办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办好各种用工手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并向主办方提供足额缴纳证明,因承办方用工原因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承办方负责。
2.承办方确保已知服务地点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承办方服务人员遵守主办方及铁路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承办方员工上岗前,承办方须对员工进行包含法律、治安、消防、人身安全等内容的服务业务、铁路安全知识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3.承办方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每年组织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新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体检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所需费用由承办方承担。
4.承办方人员作业应确保安全,不得进行违规使用电源或电器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
5.承办方应做好分管区域防火防盗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离开工作区域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发现主办方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及时维修,需要维保单位或配件时承办方应及时通知主办方进行处理,配合主办方做好相关工作。
6.承办方在进行机械作业或使用各种设备工具时,应严格对设备、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使用有故障的设备、工具进行作业,因机械设备不良造成人员伤亡及损失时,由承办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有关全部费用。
7.承办方员工追索劳动权益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承办方承担赔偿责任。
8.承办方员工发生自身或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承办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造成承办方员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承办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有)。以上情形致使主办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承办方应赔偿主办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9.用工须符合国家劳动、社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办方与其提供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向主办方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因承办方用工原因所产生的纠纷全部由承办方负责。
10.因承办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办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主办方及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主办方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等)。
11.其余未约定事项由合同进行进一步的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8:00时起至2024年12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本溪车务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丁宏:***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丁宏:***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4-62080884 15998275548(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253012933@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本溪车务段2025年段部食堂业务外包 | | 月 | 12.00 | 24685.53 | 6 | 296226.36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本溪车务段段部食堂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合同要求履行,按合同规定入场,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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