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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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BID720-2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侄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团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
团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供应商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内的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8.在与中国银行的项日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
件,且同意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9.供应商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
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1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团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絮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
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右枚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
木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3.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4.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5.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6.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8.未被宣告破产
c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
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第二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委托,就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备租赁
二、采购编号:
HLD-FC-2024-FW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租赁直饮水设备,服务期限为一年。所提供的直饮水要完金泌到国家最新直饮水卫生标准,
且完全配合我行将直饮水水样送至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卫橙测。设备出现故障24小时内到
达现场,用最快的时间发现设备的问题及针对该问题进行维修,确保对终端客户的售后服务
及时、周到。滤芯更换终身免费,定期上门进行集中维护设备、更换滤芯及现场水质检测,
持续保持设备外观整洁及功能正常。
租赁数量:主机35台,分机14台。具体配置情况详见附件。
响应缺漏项处理:
团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合同签定后1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资格后审)、递交二次报价、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
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递交二次报价及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11%)、技术方
案部分(16%)、服务部分(13%)、价格部分(60%)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
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丁采购入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联合体:
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个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4.项目分包:
团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供应商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内的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8.在与中国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
件,且同意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9.供应商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
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1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囝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切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纷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二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窘如寥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
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
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3.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4.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5.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6.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8.未被宣告破产。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
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直饮水设
备租赁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117191982@qq.cσm,在邮件正
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
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乜(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个电子件。
领 取:领取文件人民币5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无
八、【踏勘:
无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1日13:00 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
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1日13: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
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第二开标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429-3339205
十一、其他:
本项日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采购方式: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供应商征集方式为公开邀请。
项目预算:人民币15.5万元(含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由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九、联系方式 严HJ以夯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 516 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117191982@qq.com
鸵r(k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文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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