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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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HY-2024-010ZC)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22.578006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建筑面积共计:157㎡,建筑范围内拆除、装修 改造(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 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文 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491628688@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 式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核 对无误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4-010ZC
项目名称: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6 元
最高限价:***.06 元
采购需求:清澈未蓝未成年司法保护中心,建筑面积共计:157㎡,建筑范围内拆除、装修 改造(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履约地点:营口市(采购人指点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30
至 4: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线上报名
售价: 500 元/套
现场获取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线上获取文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491628688@qq.com),邮件 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 14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羽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万达营销中心 9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4916286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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