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某部燃料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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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燃料油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辽宁兴创醇基燃油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0***4-JWLNXJ-W3107(招标文件编号:***0***4-JWLNXJ-W3107)
二、项目名称:某部燃料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兴创醇基燃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园区绿荫路与高新九路交汇东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0.000***0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延明、孙健虹、韩笑非、宋家楠、吕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00***]1980号之规定下浮***0%,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公示期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计),若供应商对结果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因采购活动违反相关规定而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1)质疑由采购机构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诉由某部采购管理部门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
联系方式:***04***-9***63700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ABED1;">******ABED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ABED1;">***
电 话: ***ABED1;">***
二、项目名称:某部燃料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兴创醇基燃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园区绿荫路与高新九路交汇东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0.000***0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辽宁兴创醇基燃油有限公司 | 燃油料 | 兴创 | / | 1 | ***.0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延明、孙健虹、韩笑非、宋家楠、吕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00***]1980号之规定下浮***0%,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公示期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计),若供应商对结果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因采购活动违反相关规定而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1)质疑由采购机构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诉由某部采购管理部门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
联系方式:***04***-9***63700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ABED1;">******ABED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ABED1;">***
电 话: ***ABE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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