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27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A-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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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本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
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 区43-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 区43-2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市太和区凌云
里宝地东湖湾B1 区43-2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A-2024-11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00元/年
最高限价:***.00 元/年
采购需求对三处办公地点提供保洁、保安服务,食堂服务,提供理发、勤务等服务,并提
供四名司机协助日常办公
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5年1月1日--2026 年12月31日,采购合同根据考核情况一
年一签)。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OMAOQC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
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天 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方式:现场/邮件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 B1区4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
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1)邮件形式: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jzjaztb@163.com 邮箱,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包组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
(2)现场递交:将以上材料递交至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
地东湖湾B1区 43-2号).
以上二种形式视为按合法途径领取采购文件。
2、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菊花里红叶枫景1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jzjazt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 B1区43-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jzjazt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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