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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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ZXH-ZB-2402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169 万(含税)/3 年,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 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选取 2 家专业的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商对全行职工食堂提供运营服务,确定 1 家 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备用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服务 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国家税务机关 出具的缴纳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 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6)服务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其它要求:
(1)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为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
明;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截至开标前 1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并 截图;政府采购网:违法犯罪及失信情况截图);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m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得参加 本采购项目。(提供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
(5)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及中国工商银行风险供应 商清退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工行系统内部查询);
(6)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 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供应商;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 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 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的供应商;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 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3)有 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上述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 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 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69 号锦绣
大厦 28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69 号锦绣 大厦 28 层)
七、其他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 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食堂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 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BZXH-ZB-24025
二、招标内容:
拟选取 2 家专业的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商对全行职工食堂提供运营服务,确定 1 家供应商作为 本项目的备用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3 年(须一年一签)。
三、采购预算:3169 万(含税)/3 年。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总预算及分项预算的,按无效投 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服务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国家税务机关 出具的缴纳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 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6)服务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其它要求:
(1)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为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 明;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截至开标前 1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并 截图;政府采购网:违法犯罪及失信情况截图);
(4)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m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得参加 本采购项目。(提供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
(5)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及中国工商银行风险供应 商清退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工行系统内部查询);
(6)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 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供应商;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 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 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的供应商;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4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止每天 0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 件(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69 号锦绣大厦 28 层)。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2)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税款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3)有效期内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相 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 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30 时~10:00 时(北京时间)博 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69 号锦绣大厦 28 层)。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在博智兴 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69 号锦绣大厦 28 层)。
十、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 5 号
十一、招标代理人: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连坤、田丰瑞 电 话:0411-83798619 传 真:0411-83798619 电子邮箱:155153144@qq.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69 号锦绣大厦 28 层
代理费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帐号:3400200509006321657
账号户名: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 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69 号锦绣大厦 28 层 联 系 人: 连坤、田丰瑞
电 话: 0411-83798619
电子邮件: 15515314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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