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船舶污染海上溢油应急代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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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船舶污染海上溢油应急代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船舶污染海上溢油应急代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船舶污染海上溢油应急代管项目(AGYKGWFGZHD241120169779)招标人为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船舶污染海上溢油应急代管项目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一年的业绩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技术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等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经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查询记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进行核查确认。
通过鞍钢集团云安智联系统查询,三年内在鞍钢集团内与本项目同类的作业项目中发生过工亡事故的,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11月20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船舶污染海上溢油应急代管项目(AGYKGWFGZHD241120169779)招标人为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船舶污染海上溢油应急代管项目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一年的业绩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技术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等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经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级、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查询记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进行核查确认。
通过鞍钢集团云安智联系统查询,三年内在鞍钢集团内与本项目同类的作业项目中发生过工亡事故的,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鲅鱼圈区疏港路一号鞍钢新厂内码头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张庆山 |
电话: | *** | 电话: | 0412-6736662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11月20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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