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辽东湾大队关于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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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辽东湾大队关于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Z-2024001-5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辽东湾大队关于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
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经开区范围内新增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各类侵占公共空间的临时性建
设实施拆除,并对残余堆积的各类垃圾进行清理运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辽东湾大队关于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辽东湾大队关于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
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方式:(一)
线上领取。对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
lnzzjsgc@163.com, 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500元/套
(人民币),售后不退。(以上材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邮件主题及PDF文件名统一
格式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正文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现场领取。领取地点: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
三楼东里72-1号)(注:以上文件加盖企业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PDF格
式,文件名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
姓名、联系方式。)在WinRAR压缩软件中进行加密,将加密的压缩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文件截
止时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七、其他
服务内容对经开区范围内新增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各类侵占公共空间的临时
性建设实施拆除,并对残余堆积的各类垃圾进行清理运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zzjsg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乙杉之(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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