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报警主机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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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报警主机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报警主机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LX2024100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报警主机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3.866164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o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报警主机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报警主机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报警主机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
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期间推荐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lngxzb123@163.com,同时拨打电话*** 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
报名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号同方世纪大厦B
座160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号同方世纪大厦B
座1604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NLX202410027
2.项目名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消防报警主机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4元(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陆佰陆拾壹元陆角肆分)
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金额,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
应文件。
5.采购需求:报警主机及配套烟感、温感、声光手报等设备更换;应急疏散照明灯具及供配
电设备维修更换,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
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间推荐线上报名领取购买,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lngxzb123@163.com,同时拨打电话*** 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
报名不成功。
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5 日 09: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604
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 25日 09: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604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前期设计、咨询服务、监理等相关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2)线上领取: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
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
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帆中路1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ngxzb1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604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gxzb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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