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批量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1-02包)招标公告(2024-JQ51-W1023)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13

【招标公告】批量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1-02包)招标公告(2024-JQ51-W1023):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批量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批量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51-W102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车载移动DR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部分

1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辽宁省锦州市
 
02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辽宁省锦州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90万元(01包:50万元;02包:4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标人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代理商的,应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
(2)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有效的检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或用于注册的委托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至少包括报告首页、产品规格型号和与本项目技术参数有关的信息)(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包内所有产品均为医疗器械。
(九)、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08:30

11:00
,下午
14:00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jlbyycgglk@163.com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人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代理商的,应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
(2)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有效的检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或用于注册的委托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至少包括报告首页、产品规格型号和与本项目技术参数有关的信息)(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包内所有产品均为医疗器械。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锦州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锦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申领地点:jlbyycgglk@163.com。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人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代理商的,应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jlbyycgglk@163.com。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款。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锦州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助理
联系电话:0416-45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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