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台安救援停车场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台安救援停车场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台安救援停车场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台安救援停车 场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台安救援停 车场项目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19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台安救 援停车场项目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台安救援 停车场项目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辽宁 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杜台村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gsjzb_h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gsjzb_h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台安救援停车场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4年~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台安救援停车场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故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为停放事故、故障车辆以及备勤
救援车辆停放,拟租用面积大于5000㎡的场地,要求出租的场地必须具备围墙设施,水
、电齐全。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服务周期: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5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标的物要求:场地面积大于5000㎡,要求出租的场地必须具备围墙设施,水、电 齐全。
注:为保障备勤救援车辆清障工作的时效性及高速公路通行的安全性考虑,供应商 出租的场地需距台安收费站5km内(含5km)。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 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询比文件:
①《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 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
IyU8_WQ?pwd=1fmx,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格 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获取,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 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 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 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 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 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 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 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杜台村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孙先生周女士
电话:***
传真:024-31230886(转867)
网址:www.huajie.com.cn
邮箱: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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