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丹东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设备购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丹东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设备购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丹东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3521
项目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设备购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用途
★1.主要用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RNA核酸病毒载量检测诊断,检测亚型覆盖HIV-1病毒M组、N组和O组。(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2.可拓展应用于艾滋病合并结核双重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TB)鉴定和丙型肝炎病毒(HCV)等定量检测,以满足多病共防的检测需求。
(二)技术参数
★1.技术原理:使用实时聚合酶链式反应 (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 对样本进行分析(每一循环包括高温变性、低温退火、中温延伸三步反应)。(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2.提取扩增方式:核酸提取纯化和扩增检测的全流程自动化,能在同一封闭的体系中完成,实现样本进、结果出(提取、扩增及定量分析均无需人工转移或干预),以减少人为误差及污染。(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3.灵活性:为方便零散送检样品和加急检测的特殊检测需求,设备可匹配单人份试剂盒独立包装取用或≤24人份/盒包装灵活取用,无额外浪费。(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4.检测时间:设备可适用于具备国家药监局NMPA批准的相关试剂盒的检测与应用,且艾滋病病毒定量检测时间应≤1.5h。(提供具有相应项目的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5.检测通量:同时上机样本数≥8份。
★6.灵敏度及线性范围要求: HIV-RNA定量检测下限以copy为单位的,定量检测下限应≤40 copies/ml;定量检测下限以IU为单位的,定量检测下限应≤69 IU/ml。定量线性范围覆盖40-10?copies/ml。(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7.可拓展应用于结核分枝杆菌(TB)鉴定和丙型肝炎病毒(HCV)等定量检测,设备可适用于具备国家药监局NMPA批准的相关试剂盒的检测与应用,满足下述项目检测时间,且可以与艾滋病病毒定量检测项目同时上机检测。(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7.1结核分枝杆菌及利福平耐药结果≤80分钟
▲7.2检测直肠拭子和纯菌落中碳青霉烯耐药基因≤60分钟
▲7.4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高敏定量监测≤105分钟
▲7.5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和呼吸道合胞病毒(RSV)RNA≤30分钟
▲8.温控性能:最大升温速度≥10℃/s,最大降温速度≥2.5℃/s。(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9.光学通道特性:≥6色荧光信号激发及检测,荧光染料浓度检测下限<1nMol。(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10.生物安全性: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及环境的生物安全性,设备可适用于涉及样本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的环节可在同一个密闭的试剂体系中完成的试剂,减少核酸暴露风险。(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11.分析软件:具备能够定性、定量分析实验室数据,并自动分析判读结果的能力。
▲12.质控方式:设备可匹配的试剂盒内含质控,无需单独进行质控和阴阳对照试验。(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13.设备可匹配的试剂盒具备室温(2-28℃)保存的条件,以便日常储存和运输。
(三)配置
1.病毒载量检测主机 一台
2.匹配设备并预装操作软件的操作分析设备 一台
3.匹配设备用于扫描条码以输入样本信息的条形码扫码器 一个
4.匹配设备用于抗凝全血样本前处理的离心机 一台
5.匹配设备用于移液加样的移液器 一套
6.匹配设备连接实验室内插座的电源线 一套
7.设备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及纸质版 各一套
8.开机测试和培训必要的试剂(不少于20次测试) 一套
(四)服务
1.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中文的仪器说明书、维护保养说明等。
2.有较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设备出现故障时保证12小时内服务维修响应,并于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设备。
3.在用户指定区域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安装前,提供安装条件、用水、用电条件说明。安装调试后进行操作试验,直至仪器正常运行状态,安装后现场测试和培训至用户能熟练掌握和使用。
4.安装调试后支持将实验区仪器结果数据通过网络输出至数据处理区打印机完成打印。
5.安装调试用户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二年。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6.需要与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连接时,可免费提供接口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1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存储形式)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或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 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36-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馨悦、许帅宏、芦玲玲、王一迪、刘戎、王亚男
电 话:***
丹东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3521
项目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设备购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用途
★1.主要用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RNA核酸病毒载量检测诊断,检测亚型覆盖HIV-1病毒M组、N组和O组。(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2.可拓展应用于艾滋病合并结核双重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TB)鉴定和丙型肝炎病毒(HCV)等定量检测,以满足多病共防的检测需求。
(二)技术参数
★1.技术原理:使用实时聚合酶链式反应 (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 对样本进行分析(每一循环包括高温变性、低温退火、中温延伸三步反应)。(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2.提取扩增方式:核酸提取纯化和扩增检测的全流程自动化,能在同一封闭的体系中完成,实现样本进、结果出(提取、扩增及定量分析均无需人工转移或干预),以减少人为误差及污染。(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3.灵活性:为方便零散送检样品和加急检测的特殊检测需求,设备可匹配单人份试剂盒独立包装取用或≤24人份/盒包装灵活取用,无额外浪费。(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4.检测时间:设备可适用于具备国家药监局NMPA批准的相关试剂盒的检测与应用,且艾滋病病毒定量检测时间应≤1.5h。(提供具有相应项目的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5.检测通量:同时上机样本数≥8份。
★6.灵敏度及线性范围要求: HIV-RNA定量检测下限以copy为单位的,定量检测下限应≤40 copies/ml;定量检测下限以IU为单位的,定量检测下限应≤69 IU/ml。定量线性范围覆盖40-10?copies/ml。(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7.可拓展应用于结核分枝杆菌(TB)鉴定和丙型肝炎病毒(HCV)等定量检测,设备可适用于具备国家药监局NMPA批准的相关试剂盒的检测与应用,满足下述项目检测时间,且可以与艾滋病病毒定量检测项目同时上机检测。(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7.1结核分枝杆菌及利福平耐药结果≤80分钟
▲7.2检测直肠拭子和纯菌落中碳青霉烯耐药基因≤60分钟
▲7.4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高敏定量监测≤105分钟
▲7.5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和呼吸道合胞病毒(RSV)RNA≤30分钟
▲8.温控性能:最大升温速度≥10℃/s,最大降温速度≥2.5℃/s。(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9.光学通道特性:≥6色荧光信号激发及检测,荧光染料浓度检测下限<1nMol。(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10.生物安全性: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及环境的生物安全性,设备可适用于涉及样本核酸提取及扩增检测的环节可在同一个密闭的试剂体系中完成的试剂,减少核酸暴露风险。(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11.分析软件:具备能够定性、定量分析实验室数据,并自动分析判读结果的能力。
▲12.质控方式:设备可匹配的试剂盒内含质控,无需单独进行质控和阴阳对照试验。(提供官方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13.设备可匹配的试剂盒具备室温(2-28℃)保存的条件,以便日常储存和运输。
(三)配置
1.病毒载量检测主机 一台
2.匹配设备并预装操作软件的操作分析设备 一台
3.匹配设备用于扫描条码以输入样本信息的条形码扫码器 一个
4.匹配设备用于抗凝全血样本前处理的离心机 一台
5.匹配设备用于移液加样的移液器 一套
6.匹配设备连接实验室内插座的电源线 一套
7.设备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及纸质版 各一套
8.开机测试和培训必要的试剂(不少于20次测试) 一套
(四)服务
1.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中文的仪器说明书、维护保养说明等。
2.有较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设备出现故障时保证12小时内服务维修响应,并于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设备。
3.在用户指定区域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安装前,提供安装条件、用水、用电条件说明。安装调试后进行操作试验,直至仪器正常运行状态,安装后现场测试和培训至用户能熟练掌握和使用。
4.安装调试后支持将实验区仪器结果数据通过网络输出至数据处理区打印机完成打印。
5.安装调试用户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二年。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6.需要与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连接时,可免费提供接口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1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存储形式)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或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 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园街36-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馨悦、许帅宏、芦玲玲、王一迪、刘戎、王亚男
电 话:***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