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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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DS-20241106-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S-20241106-01 项目名称: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400.00元 最高限价:289,400.00元 采购需求康平县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评报告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取得相关审批部门 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日(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本项目不适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囗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我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白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注明所报名项目名称等信息(自然 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 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滨湖西四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ds86856767@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5830188000317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地 址:康平县朝阳路31号正东方向152米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ds8685676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z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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