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浑南区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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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浑南区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浑南区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2-01676
项目名称:浑南区环卫派遣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人为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为浑南区环卫派遣制人员采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本包组(001包)投保的环卫派遣制人员共775人(实际参保人数以最终投保人员数量人数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服务内容
1、意外伤害医疗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最高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40万元。 (无免赔额)
2、意外伤残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全天24小时,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的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 10%,每级相差10%。最高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40万元。
3、意外伤害身故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全天24小时,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 万元。
   4、突发急性病身故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48小时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人为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为浑南区环卫派遣制人员采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本包组(002包)投保的环卫派遣制人员共775人(实际参保人数以最终投保人员数量人数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服务内容
1、意外伤害医疗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最高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40万元。 (无免赔额)
2、意外伤残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全天24小时,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的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 10%,每级相差10%。最高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 40万元。
3、意外伤害身故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全天24小时,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 万元。
4、突发急性病身故部分: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48小时内因该疾病或该疾病并发症导致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3)本项目共两个包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 2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qt2018@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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