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党建与未检业务融合共建工作室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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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党建与未检业务融合共建工作室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党建与未检业务融合共建工作室维修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01
招标编号:LNZB-GCZ2024-0274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
一、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一:
本项目原公告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99846.08元,现更正为财政资金***.62元。
更正事项二:
本项目原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9846.08元,其中维修改造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2595.71元,设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7250.37元;
现更正为最高限价人民币***.62元,其中维修改造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2595.71元,设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7230.91元。
更正事项三:
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工程量清单变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磋商采购文件。
二、监督部门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5日
更正公告01
招标编号:LNZB-GCZ2024-0274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
一、更正内容
变更事项一:
本项目原公告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99846.08元,现更正为财政资金***.62元。
更正事项二:
本项目原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9846.08元,其中维修改造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2595.71元,设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7250.37元;
现更正为最高限价人民币***.62元,其中维修改造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2595.71元,设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7230.91元。
更正事项三:
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工程量清单变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磋商采购文件。
二、监督部门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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