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和4-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利用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1-02
【招标公告】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和4-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利用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和4-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利用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和
4-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
块)临时利用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LD-HNDH-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和4-3、
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利用使
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标人为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和4-
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利用
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和4-
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利用
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和4-
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利用
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售价:300元/本/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D09号楼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LNLD-HNDH-2024-001
2.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
和4-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
利用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低限价:
01包最低限价:153,100.00/年
120011
02包最低限价:270,200.00/年
g
03包最低限价:81,500.00元/年
04包最低限价:392,700.00元/年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5.采购需求:沈阳市浑南区七宗储备地块(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1、浑南区刘付村地块4-2
和4-3、浑南区刘付村-4地块、利丰源达北地块和国公寨大街东侧浑南中路北侧地块)临时
利用使用权租赁运营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6.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
(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ldglgs@126.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领取采购文件单位名称”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lnldgl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09号楼41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ldgl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李沛 (签名)
述工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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