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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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WD-2024ZB05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80900,招标人为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 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 有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投 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5)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 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6)投标人在辽宁省建 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监理单位) 且在公布期内的; (7)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 (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 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 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4日08时00分到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箱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 号)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备案。以海 发改发<2023>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 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 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城市市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1)建材东街下游排水:新建建材东街和箭楼路 DN600-DN15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1134米。 (2)御景尚品周边排水:工程起点为永欣街与滨河西路交汇处, 终点至海城河西岸。 新建DN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340米,其中穿堤坝管道120米,加设止水翼环6道。 (3)东外环排水新建常青路至海城河段1.2×1.4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方沟455米、1.2×4. 米钢筋混凝土明沟337米、DN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97米、DN300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 管425米;新建兴远路 DN800、DN9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共1211米;三箅雨水口34座, 八字出水口1座。 (4)印刷厂泵站: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1座,设计流量4m³/s。配套建设1台1250KVA室外 箱变、1台1200KW 户外式柴油发电机等相关设施。 3.招标范围:海城市东部片区排水防涝工程(EPC)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质量问题的处理 4.服务限期要求:2024年11月27日开工至2025年12月31日竣工,39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 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 有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投 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5)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 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6)投标人在辽宁省建 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监理单位) 且在公布期内的; (7)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 (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 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 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版递交 3.递交地址: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开标方式:线下纸质开标 5.开标说明:请按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1).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 号) (2).网络电子邮箱领取 六、其他说明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 上资质证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500/份,售后不退); 1.网络电子邮邮箱获取文件的,将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 理机构邮箱(lnwddlgs@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上述 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3161688)确保邮件正常接收(所发送材料仅限于获取采 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2.如现场获取文件,请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送至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 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3010024138895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辽宁省海城市海洲管理区卫士南路19号 联系人:樊华 电 话:150840282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联系人: 里志鹏、李佳聪 电 话: 0412-3161688 电子邮件: lnwddl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①鸵 (签名) 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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