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本溪市
发布日期:2024-11-01
【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顶目
(招标编号:LNQH20241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M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4打印(复印)纸,各部门、网点、投递部***元/箱,合作期2年,总费用182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
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
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
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按每箱单价费用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 l时 00分到2024年11月06日16 时00分
cs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30目至2024年口月6日,每日上
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清华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
内寄送(电子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
法人资格证明书、联系电话、邮箱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
层)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
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
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日
2、招标编号:LNQH20241002
3、项目概述:A4打印(复印)纸,各部门、网点、投递部;***元/箱,合作期2年,总费
用18.2万元。
4、招标内容:
包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总采购预算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A4打印(复印)纸集中采购项目***元/箱按采购
方提供订单分批供货,合作期2年采购人指定地点18.2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元/箱,按每箱单价费用报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
cs
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
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有效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
为1家时,该项目终止。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
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
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按每箱单价费用报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
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邮购采购文件的,
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电子版采
购文件)。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
联系电话、邮箱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 13:30-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
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cs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邮政大厦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详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户名: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账 号:21050165610100000384
电子邮件: 2214257546@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405180620@qq.com
cs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2142575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日
(盖章)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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