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设备间突发事件检测系统单一来源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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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设备间突发事件检测系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设备间突发事件检测系统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ESZJFQ2024103000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设备间突发事件检测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3.5万元,招标人为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负责为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
水量12万吨)进行设备间突发事件检测系统采购安装。包括采购并安装一套视频检测及温
度检测系统,一方面实时监测电容柜内电容及接触器温度,防止电容或接触器过热损坏后造
成火灾另一方面实时监控变电间内出现个各种突发事件例如控制柜过热冒烟或出现火警可
及时报警通知值班人员;以上两种监测可及时汇报突发情况通知值班人员及时处置减小损失
并降低安全风险。1.项目名称:无线测温传感器;数量:20个;2.项目名称:无线接收设
备;数量:1套;3.项目名称:串口服务器;数量:1套;4.项目名称:烟火识别系统;数
量:1套;5.项目名称:报警音箱;数量:1台;6.项目名称:安装服务费;数量:1套。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内完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设备问突发事件检测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设备问突发事件检测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注: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络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需登录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网
址http://caigou.tj-chengtou.com/)
七、其他
(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前往天津城投集团电子
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网址http://caigou.tj-chengtou.com/)并进行投标确认。未在招标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招
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本,售出不退。(3)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加盖
公章扫描件发送至zkglln@163.com 并按要求填写回执邮箱中的《报名表》以确保报名成功,
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具体材料1.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
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
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
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胜利桥支行;银行账号:637872550; 从投标人银
行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用途”(或”摘要”、”备注”、”附言”)处填写项目名称简称+文件
费】。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设备间突发事件检测系统,由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在天津城投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截至报名时,只有大连久鹏
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合理,招标文件及项目
需求的设置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5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冰山慧谷C4栋N20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kgll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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