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绥中县中安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绥中县中安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绥中县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绥中县中安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绥中县中安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2114000SQH000010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绥中县中安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10 万元,招标人为绥中县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物业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区域和配套服务设施保洁、各 种垃圾的堆放清运等工作的管理、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绥中县中安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绥中县中安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的 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采购文 件领取联系人:冯海燕 咨询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鑫阳家园小区 S02#2 层 6 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鑫阳家园小区 S02#2 层 6 门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114000SQH000010001
项目名称:绥中县中安雅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住宅 1 元/㎡/月 (具体面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住宅 1 元/㎡/月 (具体面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物业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区域和配套服务设施保洁、各 种垃圾的堆放清运等工作的管理、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时间: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鑫阳家园小区 S02#2 层 6 门
方式: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采购文件领取联
系人:冯海燕 咨询电话:***)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 年 11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鑫阳家园小区 S02#2 层 6 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邮箱地址: qhzb3546777@163.com,邮件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并致电确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中县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中县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889867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鑫阳家园小区 S022 层 6 门 联 系 人: 冯海燕
电 话: ***
电子邮件: qhzb35467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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