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更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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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海城市展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更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更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81-01324
项目名称:海城市自然资源局更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1 水源热泵 额定制冷量862KW以上;额定制热量915KW以上; 台套 1
2 水源热泵 额定制冷量632KW以上;额定制热量673KW以上; 台套 1
3 循环水泵及安装 Q=200m3/h H=28m 台套 3
4 补水泵及安装 Q=20m3/h H=40m 台套 2
5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风量510m3/h,冷量3280w,热量5100w,电机功率57w,机外静压30Pa。 台套 260
6 出风口 配套风机盘管 台套 260
7 回风口 配套风机盘管 台套 260
8 管路保温 拆改部分 100
9 室外水井(含下管) 1提两回426,单口井70米 3
10 深井泵及安装 Q=50  H=70  N=18.5 台套 2
11 回水管及施工 DN100 480
12 阀门及安装 DN150 12
13 原有水井洗井 DN500 3
14 井室浇筑 1.5*1.5*1.5 4
15 活动井盖 3
16 路面开槽 120
17 回填撼沙 m3 100
18 路面恢复 120
19 铠装电缆 ZR-YJV 3*10+1*6 370
20 水平管 DN80 1800
21 水平管保温 DN80 1800
22 法兰 DN80 40
23 阀门 DN80 20
24 支管 DN20 1500
25 阀门安装 DN20 520
26 过滤器及安装 DN20 260
27 电动两通阀及安装 DN20 260
28 冷凝水排水 DN65 600
29 冷凝水排水保温 DN65 600
30 冷凝水排水支管 DN25 780
32 空调控制器 269
33 控制线 4*1.5 500
34 原有设施拆除并运输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安装完毕具备使用条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采用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评审流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本项目为电子邮件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5)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2751639314@qq.com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电子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授权代表人应在磋商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参与投标人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城市展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454947544@qq.com
开户行: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海城市展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3692600000000000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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