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检查、核查及其他技术支撑服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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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检查、核查及其他技术支撑服务单位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检查、核查及其他技术支撑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10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2024102401
项目名称: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检查、核查及其他技术支撑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检查及核查数量不低于当年审批项目的10%;检查并形成报告6000元/项目;核查并形成报告6000元/项目;各网络平台系统须至少一人专或兼职统一管理;
(1)检查:(包括并不仅限于)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包括渣、石、砂、歼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并形成检查报告。
(2)自主验收项目水土保持完成情况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
(3)“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及时录入及维护;
(4)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地拓系统)录入的监督检查及补录;
(5)对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1008)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接收方式:现金或公对公电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检查、核查及其他技术支撑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10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2024102401
项目名称: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检查、核查及其他技术支撑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检查及核查数量不低于当年审批项目的10%;检查并形成报告6000元/项目;核查并形成报告6000元/项目;各网络平台系统须至少一人专或兼职统一管理;
(1)检查:(包括并不仅限于)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包括渣、石、砂、歼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并形成检查报告。
(2)自主验收项目水土保持完成情况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
(3)“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及时录入及维护;
(4)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地拓系统)录入的监督检查及补录;
(5)对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1008)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接收方式:现金或公对公电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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