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实验仪器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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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实验仪器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实验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月1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X202410006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实验仪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超出最高限价将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实验仪器采购,包括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1台套、防爆试验箱1台套、电池短路试验机1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 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8)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报名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1日 13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1 月 1日 13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邮件报名发送至邮箱同样材料扫描件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清晰有效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2甲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8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iaoningxiaoxing@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锋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6191001040042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实验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1月1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X202410006
项目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省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实验仪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超出最高限价将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电子电器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实验仪器采购,包括电池充放电测试系统1台套、防爆试验箱1台套、电池短路试验机1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 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8)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报名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1日 13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1 月 1日 13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邮件报名发送至邮箱同样材料扫描件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清晰有效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2甲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918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iaoningxiaoxing@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锋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晓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6191001040042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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