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2635-7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4-253室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二次降价)
【招标公告】(2024)2635-7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4-253室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二次降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2635-7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4-253室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二次降价)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 GR2023LN10034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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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2635-71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4-253室出租(租期6个月至5年)(第二次降价)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06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10-1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出租底价为月租金,租期为6个月起租至5年,以双方协商一致的租期为准,并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承租方后,待出租方履行完毕合同审批手续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与出租方结算租金。沈交所在接到出租方收到租金确认,并收到承租方交易服务费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最终成交价1个月租金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除非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持保证金收据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出租方扣除所欠费用将余额无息返还给承租方。除出租方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外,如承租方单方面于租赁期满前解除本协议退租的,则出租方有权不退回承租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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