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中医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盘锦市中医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中医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医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4年1***月29日 ***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4***779FW******24-******37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服务内容包含定制式固定义齿、定制式活动义齿、定制式正畸矫治器、定制式牙科种植导板、种植类、咬合重建类、临时冠设计服务、口扫服务等,以及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详见附件1),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如成交供应商通过采购人考核,在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属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4年1***月18日 至 2***24年1***月24日,每天上午8:3***至14:******,下午14:******至16: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2室)。
方式:电话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4年1***月29日 ***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24年1***月29日 ***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盘锦市中医医院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一概无效。
2、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8***号
联系方式:***427-3834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盘锦市中医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4年1***月29日 ***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4***779FW******24-******37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口腔科义齿加工供应商,服务内容包含定制式固定义齿、定制式活动义齿、定制式正畸矫治器、定制式牙科种植导板、种植类、咬合重建类、临时冠设计服务、口扫服务等,以及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详见附件1),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如成交供应商通过采购人考核,在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属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4年1***月18日 至 2***24年1***月24日,每天上午8:3***至14:******,下午14:******至16: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2室)。
方式:电话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4年1***月29日 ***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24年1***月29日 ***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盘锦市中医医院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一概无效。
2、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8***号
联系方式:***427-3834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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