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源开发公司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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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交投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资源开发公司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4-ZBDL-20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资源开发公司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2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辽宁交投资源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交投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办公用品等确定供应商入围单
位,当发生采购需求时,择优选取供应商作为当次产品的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源开发公司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2次采购);
(002)资源开发公司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2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资源开发公司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2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
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有
行贿犯罪行为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02资源开发公司零星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第2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
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有
行贿犯罪行为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8时00分到2024年10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供应商可对多个标段进行响应,并可以成为
多个标段的入围供应商。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如下:
第1标段:台式机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打印复印一体机、投影仪、扫描
仪、硒鼓、墨盒、交换机、路由器、电子办公设备周边配件等;本、笔、文件
盒、文件夹、剪子、便签、笔筒、垃圾桶、订书器、胶棒、电子办公设备耗材
等日常办公用品,具体采购内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第2标段:开放式工作位、办公桌、会议桌、办公椅、布艺沙发、皮沙发等,具
体采购内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入围2个标段。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
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
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按顺
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lnxinda2021@163.com, 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第 标段”。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
文件的无需提供)。
④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
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
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
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
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交投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A座8楼资源开发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人: ***,罗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Y≤z)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获取文件登记表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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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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