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危险废物铝灰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营口市 发布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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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营口市 采购单位 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铝灰处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危险废物铝灰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MEETC-247XR133KK2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危险废物铝灰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190万元,招标人为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01包:二次铝灰3500吨、三次铝灰2500吨;002包:二次铝灰7000吨;以上 处置量为估算量,结算时以实际清库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危险废物铝灰处置项目001包; (002)危险废物铝灰处置项目00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危险废物铝灰处置项目00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执行、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三年里(至 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禁止曾在忠旺各基地铝灰招标中,出现非 正当理由弃标未签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中途违约的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4.处置资质及运输服务 4.1须具有辽宁省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括HW48类321- 026-48或321-024-48或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处置方,中标方需要经过忠旺集团相关部门共 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处置方的工艺先进性、设备可靠性、处理能力、危废储存场地及 以往处置经验等内容,对不具备铝灰处理能力的中标方,忠旺集团有权利取消其中标资格。 4.2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 案(试行)》通知规定的处置方报名时须做出承诺,承诺内容:“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 公司将于21个自然日内办理完成“点对点”处置的所有手续,自愿保证2024年12月31日 前完成清库处置任务,否则自愿放弃履约保证金,并放弃中标项目”。委托人有权将中标单 位按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 4.3处置方投标时剩余铝灰处置量需满足招标处置量的要求。处置方需做出承诺或出示相关 证明材料。 4.4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单位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人员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证 照。运输单位需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不接受多家使用同一个运输单位) 4.5处置方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002危险废物铝灰处置项目00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执行、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三年里(至 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禁止曾在忠旺各基地铝灰招标中,出现非 正当理由弃标未签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中途违约的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4.处置资质及运输服务 4.1须具有辽宁省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括HW48类321- 026-48或321-024-48或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 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处置方,中标方需要经过忠旺集团相关部门共 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处置方的工艺先进性、设备可靠性、处理能力、危废储存场地及 以往处置经验等内容,对不具备铝灰处理能力的中标方,忠旺集团有权利取消其中标资格。 4.2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 案(试行)》通知规定的处置方报名时须做出承诺,承诺内容:“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 公司将于21个自然日内办理完成“点对点”处置的所有手续,自愿保证2024年12月31日 前完成清库处置任务,否则自愿放弃履约保证金,并放弃中标项目”。委托人有权将中标单 位按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 4.3处置方投标时剩余铝灰处置量需满足招标处置量的要求。处置方需做出承诺或出示相关 证明材料。 4.4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单位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人员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证 照。运输单位需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不接受多家使用同一个运输单位) 4.5处置方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须按处置方的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符合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工作证明材料及承 诺(如有)、剩余铝灰处置量承诺函或证明材料、运输服务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章后扫描成PDF 件发送至邮箱并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信 息(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报名费用:10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沈阳威斯汀酒店430房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沈阳威斯汀酒店430房间 七、其他 1、预算金额: 001包:约人民币140万元;(二次铝灰最低400元/吨,三次灰铝最低O元/吨,低于此价 格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中标后须按中标金额向委托方付费。): 002包:约人民币1050万元;(二次铝灰最低1500元/吨,低于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中标人中标后须按中标金额向委托方付费。) 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处置任务(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规定时间进行实地考察,否则视为弃标。 4、中标原则:按投标总价最高中标。 5、投标报名时,处置方剩余处置量只要满足单一包组处置需求均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若 出现处置方两包组均为最高投标价格时,且不满足兼中处置量的情况,两包组均按废标处理, 中标结果顺延。若处置方为单一包组最高投标价且满足中标处置量时,中标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投标时本项目两个包组必须兼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二道镇黄旗村纬三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沈阳威斯汀酒店430房间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5414003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芒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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