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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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CS-20241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FWCS-20241005
项目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万元
最高限价:21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
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
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
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招标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
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人民币3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hongru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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