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次比价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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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次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Z2101002FOU000005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次比价公
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万元,招标
人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法律顾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次比价
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第二次比价
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
登记注册且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依法有效存续,总部
或分支机构在沈阳,同时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硬件设施;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有1年以上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选派的服务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6、投标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7、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份代理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
法院支持的胜诉案例(国有企业作为原告的劳动争议案件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或国有企业作为被告,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判决/裁决驳回原告起诉/仲
裁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 10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3时30分
获取方式:公告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2号火炬信息园B座8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2号火炬信息园B座8楼
七、其他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解答甲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客观法律意见
解答方式以口头答复为主,若甲方因所涉法律问题复杂需要出具书面咨询意
Q
见,乙方应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甲方经营管理合同或法律事务文书,并提供合同审查
法律意见;
3、协助草拟、修改、审核甲方涉及劳资人事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供合规经
营法律意见;
4、应邀参加甲方涉及经营管理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会议,提供法律意见或法
律方案;
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法律咨询,修改、审查甲方经营管理类合同;
6、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为甲方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相关法律培训;
7、协助甲方处理公司欠款追缴工作。
8、免费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和诉讼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下的案件;
9、劳动争议以外的其他案件,并且诉讼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上的案件,按10%收
费。
二、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
次性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委托时,在收到增值税普通发
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款。
四、1.报价单位须密封报价,报价不接收邮寄,须负责人报送至沈阳市浑南区
世纪路22号火炬信息园B座8楼保安服务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话024-
88219688.
2.报价文件密封后,在封面上要注明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报价均为含税总价,我司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报价文件包括: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报价一览表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事责任声明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项下载提供
有效的信用网打印出的纸质证明。
(8)选派律师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安服务事业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2号火炬信息园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gaoyongxin105@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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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三、其它材料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
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
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米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米)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委托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泌)
委托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民事责任声明函
致:XXXXXXXXXX公司
我司XXXXXXX有限公司自愿参加由贵公司组织的XXXXX的招标活动。
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若招标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不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XXXXXX公司(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xxxxxx 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要求,现郑重承诺下:我公司具有履行合
同必选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我公司对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真实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内容弄虚
作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一切中标的责任
申请人:XXXX公司(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此项下载提供有效的信用网打印出的纸质证明
七、报价一览表
标段: 单位:元(人民币)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报价金额 (元) | 备注 |
法律服务费 | 1、解答甲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并 提出解决间题的客观法律意见。解答方式以口头答 复为主,若甲方因所涉法律问题复杂需要出具书面 咨询意见,乙方应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甲方经营管理合同或法 律事务文书,并提供合同审查法律意见: 3、协助草拟、修改、审核甲方涉及劳资人事管理 的重要规章制度,提供合规经营法律意见; 4、应邀参加甲方涉及经营管理和其他重要事项的 决策会议,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方案; 5、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法律咨询,修改、审查甲方 经营管理类合同; 6、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为甲方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相关法律培训; 7、协助甲方处理公司欠款追缴工作。 8、免费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和诉讼标的额在30万元 以下的案件; 9、劳动争议以外的其他案件,并且诉讼标的额在 30万元以上的案件,按照百分之十收费。 合计(大写): | | 额外 提供 免费 服务 可在 此处 备注 |
注: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格,我司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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