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标公告]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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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大连市 采购单位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辽先生(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Report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工程编号
DFZW24-136-1
工程名称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DFZW24-136-1
标段名称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目录
采购目录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项目辖区
长兴岛
建设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公式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公式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中标单位情况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单位名称
辽先生(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工期
365
中标价格
***.00
中标价格单位
%
质量评定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报价不变,经考评通过后,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二年)
2、中标折扣:***%
3、代理服务费:5000元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COLLCC=603694969&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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