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标公告]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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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大连市 采购单位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辽先生(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Report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工程编号
DFZW24-136-1
工程名称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DFZW24-136-1
标段名称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大连长兴岛公用事业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目录
采购目录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项目辖区
长兴岛
建设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公式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公式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中标单位情况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单位名称
辽先生(大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工期
365
中标价格
90.00
中标价格单位
%
质量评定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报价不变,经考评通过后,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二年)
2、中标折扣:90%
3、代理服务费:5000元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COLLCC=603694969&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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