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制作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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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制作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DDHSzbdl@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40830001L
项目名称: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前期统计,需补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6通、新做和补做第十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56通,共62通。(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6个月内全部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DDHSzbdl@163.com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网上发送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1、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DHSzbdl@163.com。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
3、上述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DDHSzbdl@163.com邮箱中,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回复项目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报名,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DDHSzbdl@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40830001L
项目名称: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前期统计,需补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6通、新做和补做第十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56通,共62通。(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6个月内全部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DDHSzbdl@163.com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网上发送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1、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DHSzbdl@163.com。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
3、上述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DDHSzbdl@163.com邮箱中,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回复项目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报名,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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