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中岛北区公共事故应急设施一期工程设计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4-10-10
【招标结果】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中岛北区公共事故应急设施一期工程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西中岛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中岛北区公共事故应急设施一期工程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
|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中岛北区公共事故应急设施一期工程设计 |
|
中标通知书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中岛北区公共事故应急设施一期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270 | 工程名称 |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中岛北区公共事故应急设施一期工程设计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270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西中岛炼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中岛北区公共事故应急设施一期工程设计 | 建设单位 | 大连西中岛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 | 建设地点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炼化产业园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王阳 | 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113330785 | 48.500000% | 30日历天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92.21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王阳 | 袁斌 | 王松 | 注册资格 | 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与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 证书编号 | 113330785 | 1328200217 | 029222 | 投标报价 | 48.500000% | 45.000000% | 49.500000% | 工程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 企业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评审得分 | 92.21 | 82.86 | 78.05 | 企业业绩 | 1.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2.八里台镇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八里台工业园区B区雨污分流改造设计 | 3.八里台镇雨污分流提升改造工程-双闸旧楼区雨污分流改造 | 4.龙岩葫芦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
| 1.武东北路(武东中路-船舶园路)道路排水工程EPC(设计和施工) | 2.康庄路(白玉路-康宁路)道路排水工程EPC(设计和施工) | 3.罗家湖泵站重建改造及桃子湖治污项目(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南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 4.营口市城市排水管网修复与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 1.安新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2.赤城县龙关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3.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4.蒲城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一企一管)工程设计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未提供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扫描件。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 | |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