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丹东站仓库原大市场前厅部分对外出租公开招商公告Txgm2024-1001
【招标公告】辽宁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丹东站仓库原大市场前厅部分对外出租公开招商公告Txgm2024-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丹东站仓库原大市场前厅部分对外出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重要提示:根据招商的相关要求,所有竟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我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就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丹东站仓库原大市场前厅部分对外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项目
(一)立项情况:
丹东站仓库原大市场前厅部分对外出租招商
1.房屋位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丹东站仓库和修车库(原车辆段大库)
2.用途:必须用于商用、经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3.租金结算:租金收取方式年付上打租。具体缴纳方式按签订正式合同中的条款履行,未按时缴纳将扣除10%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按合同期最高年租金的10%缴纳,在交付首年租金时一并缴纳。
5.经营业态:仓储、餐饮、市场、超市、汽车美容、培训机构、体育场馆等。
6.免租期(装修期)及实施方式: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
7.装修改造要求:(1)以现状出租,如有装修需求,由中商人及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方装修改造的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标的总额的50%。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及预算必须报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签订合同和未缴纳租金前不允许承租方进驻、装修。装修改造方案,承租方需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及增加房屋结构荷载。(2)房屋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按3年折算,即3年后,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全部折算完毕。3年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起租日至终止日期内资产折算后的净值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3年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损失。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超支,超支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认。(3)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关于依附于房屋的承租方投入装修设施,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包括归出租方所有;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向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4)承租方如在房屋内增添不可移动附属物需将施工方案提前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承租方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搬出,承租方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承租方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予补偿。
8.消防手续办理:承租后由中商人即承租方自行办理消防手续并承担费用,同时进行书面消防安全承诺。
9.电力使用及增容情况:按现状经营需办理电力增容,由中商人即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中商人即承租方中商后,需额外交纳5万元办理电力增容保证金,如未办理电力增容影响既有承租户用电,扣除中商人电力增容保证金并承担既有承租户经营损失,合同自动解除。
10.日常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屋顶、外墙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消防设施、给排水、供暖、电气设备设施等。房屋为现状出租,房屋屋顶及墙体严重漏雨,在租赁前双方需现场勘查确认房屋状态,参与招商即视为对此无异议,中标后无异议签认后交承租方。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合同到期房屋状态良好方可接收。出租方负责主体结构维修。
11.按房屋现有基础设施状况交付。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进行踏勘,对现场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书面确认房屋结构、设备设施状态及数量,同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竞商人现场踏勘后,报名缴纳竞商保证金参与竞商,即视为接受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状态现状,不允许因为房屋的基础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消防问题等)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将房屋退回或要求核减租金。
12.租赁面积已经丹东国贸公司核实,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测量,并完全接受出租方在公告中发布的出租面积,不得以对租赁面积有疑义为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退还投标保证金。
13.不可抗力约定见合同条款。
14.招商文件和合同明确告知:房屋为铁路资产,我单位拥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无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
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联系人:刘显伟,电话:15304059777
我单位承诺:立项中所定制的租赁用途均无指向性,无量身定做指定某一单位的行为。
(二)竞商底价23.7万元/年,每年递增1.5万元(含税,税率为5%,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三)付款方式:“先付后使用”原则,银行转账不接受汇票。
(四)其他。
1.是否允许拆包竞商:否
2.转租是否要求:不允许转租
3.由中商人负责办理开展仓储、餐饮、市场、超市、汽车美容、培训机构、体育场馆相关业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质及电力增容、消防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承租方未办理成功相应资质或手续导致其不能正常经营,相应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取消装修免租期,按房屋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同时要求承租方将房屋恢复原状
二、公开竞商依据
2024年9月27日《沈阳局集团公司2024年第9次资产经营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三、招商方式及评审方式
1.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商家有1个及以上,正常开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商候选人。
2.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2家以上时,招商人组织竞价。采用三轮竞价法,竞商人的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竞价以第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第三轮竞价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三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报价最高的竞商人为中商人(报价步长1千)。
四、招商底价及合同期限
1.竞商底价:23.7万元/年,每年递增1.5万元(含税,税率为5%)。
2.本项目签约期限为:56个月(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
五、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1.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法人企业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相关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征信报告(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国铁集团及局集团公司招商“黑名单”(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3不得将承租的生产、办公用房,用于家庭日常居住。
2.4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2.5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2.6竞商人现场踏勘后,报名缴纳竞商保证金参与竞商,即视为接受出租面积、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状态现状,不允许因为房屋的基础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消防问题等)原因在中商后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将房屋退回或要求核减租金,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等。
2.7消防及食品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须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由意向竞商人自行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
2.报名起止时限:2024年10月9日8时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为期7个工作日。
3.资信资料审核:意向竞商人报名时,需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原件、签章(手印)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个人征信报告、企业商誉、竞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信资料。招商人资信资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招商人组织的公开招商评审。资信资料审核时间截至到2024年10月16日17时。
4.竞商保证金缴纳(按租金底价的10%缴纳,中商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户名: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银行账号:0707010209300013676
六、招商人: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招商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20-4号
联系方式:0415-2021587
联系人:刘先生
七、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评审会召开前半小时内
2.递交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20-4号
八、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20-4号,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租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
我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就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丹东站仓库原大市场前厅部分对外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项目
(一)立项情况:
丹东站仓库原大市场前厅部分对外出租招商
1.房屋位置: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丹东站仓库和修车库(原车辆段大库)
2.用途:必须用于商用、经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序号 | 出租房屋具体位置 | 业态规划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租金底价 (元/年) | 竞商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年) | 备注 |
包件1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30-4号(原九水峡市场前厅部分) | 仓储、餐饮、市场、超市、汽车美容、培训机构、体育场馆 | 1739 | 237000 | 24000 | 56个月 | 装修免租期3个月 ,无院落。 |
3.租金结算:租金收取方式年付上打租。具体缴纳方式按签订正式合同中的条款履行,未按时缴纳将扣除10%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按合同期最高年租金的10%缴纳,在交付首年租金时一并缴纳。
5.经营业态:仓储、餐饮、市场、超市、汽车美容、培训机构、体育场馆等。
6.免租期(装修期)及实施方式: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3个月为装修免租期。
7.装修改造要求:(1)以现状出租,如有装修需求,由中商人及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方装修改造的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标的总额的50%。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及预算必须报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签订合同和未缴纳租金前不允许承租方进驻、装修。装修改造方案,承租方需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及增加房屋结构荷载。(2)房屋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按3年折算,即3年后,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全部折算完毕。3年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起租日至终止日期内资产折算后的净值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3年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损失。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超支,超支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认。(3)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合同终止的,关于依附于房屋的承租方投入装修设施,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包括归出租方所有;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向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4)承租方如在房屋内增添不可移动附属物需将施工方案提前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承租方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搬出,承租方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承租方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予补偿。
8.消防手续办理:承租后由中商人即承租方自行办理消防手续并承担费用,同时进行书面消防安全承诺。
9.电力使用及增容情况:按现状经营需办理电力增容,由中商人即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中商人即承租方中商后,需额外交纳5万元办理电力增容保证金,如未办理电力增容影响既有承租户用电,扣除中商人电力增容保证金并承担既有承租户经营损失,合同自动解除。
10.日常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屋顶、外墙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消防设施、给排水、供暖、电气设备设施等。房屋为现状出租,房屋屋顶及墙体严重漏雨,在租赁前双方需现场勘查确认房屋状态,参与招商即视为对此无异议,中标后无异议签认后交承租方。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合同到期房屋状态良好方可接收。出租方负责主体结构维修。
11.按房屋现有基础设施状况交付。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进行踏勘,对现场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书面确认房屋结构、设备设施状态及数量,同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竞商人现场踏勘后,报名缴纳竞商保证金参与竞商,即视为接受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状态现状,不允许因为房屋的基础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消防问题等)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将房屋退回或要求核减租金。
12.租赁面积已经丹东国贸公司核实,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测量,并完全接受出租方在公告中发布的出租面积,不得以对租赁面积有疑义为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退还投标保证金。
13.不可抗力约定见合同条款。
14.招商文件和合同明确告知:房屋为铁路资产,我单位拥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无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
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潜在竞争人可派代表自行前往,联系人:刘显伟,电话:15304059777
我单位承诺:立项中所定制的租赁用途均无指向性,无量身定做指定某一单位的行为。
(二)竞商底价23.7万元/年,每年递增1.5万元(含税,税率为5%,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三)付款方式:“先付后使用”原则,银行转账不接受汇票。
(四)其他。
1.是否允许拆包竞商:否
2.转租是否要求:不允许转租
3.由中商人负责办理开展仓储、餐饮、市场、超市、汽车美容、培训机构、体育场馆相关业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质及电力增容、消防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承租方未办理成功相应资质或手续导致其不能正常经营,相应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取消装修免租期,按房屋实际使用时间收取租金,同时要求承租方将房屋恢复原状
二、公开竞商依据
2024年9月27日《沈阳局集团公司2024年第9次资产经营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三、招商方式及评审方式
1.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商家有1个及以上,正常开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只有1个的,可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商候选人。
2.资格初审合格的商家2家以上时,招商人组织竞价。采用三轮竞价法,竞商人的竞商文件中的竞商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竞价以第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第三轮竞价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三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报价最高的竞商人为中商人(报价步长1千)。
四、招商底价及合同期限
1.竞商底价:23.7万元/年,每年递增1.5万元(含税,税率为5%)。
2.本项目签约期限为:56个月(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
五、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1.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法人企业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相关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征信报告(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国铁集团及局集团公司招商“黑名单”(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3不得将承租的生产、办公用房,用于家庭日常居住。
2.4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2.5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2.6竞商人现场踏勘后,报名缴纳竞商保证金参与竞商,即视为接受出租面积、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状态现状,不允许因为房屋的基础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消防问题等)原因在中商后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将房屋退回或要求核减租金,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追究违约责任等。
2.7消防及食品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须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由意向竞商人自行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
2.报名起止时限:2024年10月9日8时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为期7个工作日。
3.资信资料审核:意向竞商人报名时,需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原件、签章(手印)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个人征信报告、企业商誉、竞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信资料。招商人资信资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招商人组织的公开招商评审。资信资料审核时间截至到2024年10月16日17时。
4.竞商保证金缴纳(按租金底价的10%缴纳,中商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户名: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银行账号:0707010209300013676
六、招商人:丹东铁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招商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20-4号
联系方式:0415-2021587
联系人:刘先生
七、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评审会召开前半小时内
2.递交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20-4号
八、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十纬路20-4号,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租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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