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公寓住房供暖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某部公寓住房供暖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公寓住房供暖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某部公寓住房供暖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申领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ZBT2024-0684
项目名称:某部公寓住房供暖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2767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767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24779598@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八、样品:不需要
九、现场踏勘: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
名 称:某部
联 系 人:***
电 话:***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十四、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助理
电 话:18642854253
十五、监督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助理
电 话:16604090188
十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卓然、陈思宇
办公电话:***
传 真:***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任卓然、陈思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卓然、陈思宇
电 话: ***
某部公寓住房供暖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申领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ZBT2024-0684
项目名称:某部公寓住房供暖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2767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767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公寓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 | 公寓主管道入户分户工程 | 辽宁大连 | 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 | |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4元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领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24779598@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八、样品:不需要
九、现场踏勘: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
名 称:某部
联 系 人:***
电 话:***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十四、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助理
电 话:18642854253
十五、监督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助理
电 话:16604090188
十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卓然、陈思宇
办公电话:***
传 真:***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任卓然、陈思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卓然、陈思宇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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