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2024-JHSJHN-WC1001)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9-28

【招标公告】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2024-JHSJHN-WC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HSJHN-WC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物资
名称
采购范围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服务质量
1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二次)
蔬菜类、禽畜肉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饮品类(含牛奶)、干调其他类共7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辽宁省葫芦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格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6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3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5:3:2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与所投产品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投标人在供应地具有副食品供应实体经营场所或者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3.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2024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9:30

11:30
,下午
14:00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所投产品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海天宾馆3楼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海天宾馆3楼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与所投产品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在供应地具有副食品供应实体经营场所或者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118.64.254.72)注册截图。
8.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附件)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word各一份。
注:网上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日17:00前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当日20:00前发送;当日17:00后提交的报名材料,次日12:00前告知审核结果;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0429-2737232,无人接听请发短信,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fspcgzb24@163.com。
注:请按以上规定方式、时限(申领招标文件时间内)将合格的报名资料提交至规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葫芦岛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9273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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